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进行创新研究,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中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5〕49号)和《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8〕38号),现就全省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开题后至出站前半年的期间;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开展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自主创新项目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所研究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二、资助重点
(一)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现代种业、智能农机、商业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医疗康养等符合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和“4+6”现代服务业发展,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项目;
(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给予资助;
(四)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得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给予资助。
(五)已获得过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用途
2020年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添置研究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以及聘用助手、调研论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申报程序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报材料经设站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我厅;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央在川主管(代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我厅;
(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应报送以下材料:
1.《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五份;
2.全国博管办或我厅签批的博士后进站通知(复印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属联合培养的,须附上《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复印件)。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择优报送博士后科研项目,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涉密申报材料按照相关脱密规定报送。
联系人:龚文韬
联系电话:028-86763106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 编:610041
附件: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申报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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