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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
经贸外语学院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校友会(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for Business,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AASFLB of SWUFE)。
第二条 本会是由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属非赢利性联谊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学院之间的联系,推动学院学科发展理念、学科建设思想和学院精神的落实,实现母校、学院与校友、家长、社会的互动,为母校、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活动方式:本会除在学院重大庆典期间组织大型联谊活动外,平时由校友会分会(或联络组)以分散活动形式组织联谊与服务活动。
第五条 本会对外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校友会办公室。地址为: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C308,邮编61113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不定期举办各类座谈会、介绍母校、学院发展情况,交流校友们在事业上的成功经验,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学院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二)接受校友捐赠,接受校友会委托的相关事项,承办校友支援母校、学院建设的相关事宜,促进校友为母校、学院的发展作贡献;
(三)依照捐赠者的指定用途,对捐赠的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进行学术交流;
(五)促进本会会员在居住区域、毕业届别、工作行业等领域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加强友谊,增进共识,共同发展。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加入本会的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及其前身(经贸外语系、语言文化学院)的各届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等,曾在本院工作过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以及学院聘请的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
(二)承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愿意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三) 非本会会员,但对经贸外语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以及愿意资助学院的办学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组织机构成员的产生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并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权利;
(三)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热情宣传母校、学院,关心和支持母校、学院的发展,积极促进校内外校友间的交流:
(四)为母校、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理事、常务理事;
(三)决定校友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学院领导、校友会会长、秘书长及分会会长、学院各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领导、组织本会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更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理事会;
(四)决定设立各地区校友分会及有关机构;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校友分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决定校友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可以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延期举行。
第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 本会会长或受其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校友分会及有关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地区校友分会和有关机构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 本会按区域(省、市、地区)建立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校友分会。
各片区校友分会设副会长3-4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各校友分会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本会秘书长与该地区或该届别校友协商,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各校友分会在本会领导下,在本会章程范围内开展有关活动。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是:
(一)会员捐赠;
(二)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赠;
(三)母校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务管理监督小组的监督与审查。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经贸外语学院校友会成员名单
会 长: 张斌 经贸外语学院分党委书记、院长
副会长、副秘书长:
地 区 副会长 副秘书长
姓 名 年 级 姓 名 年 级
北 京 林 伟 1994级 高 瑜 1995级
谢 珵 1995级 梁海涛 1996级
李 京 2001级 龚 捷 2005级
孙菲阳 2007级
曲 航 研2008级
上 海 张贵宾 1995级 曾 辉 1994级
钟 炜 1995级 王菊娟 1999级
李忠陈 1998级 孙 莨 1996级
朱 伟 2002级 郭增科 2000级
深 圳 滕锡洪 1996级 李 阳 1999级
秦冬捷 2001级 裴慧奇 2005级
杨一鸣 2007级 隋 姗 2006级
彭 丹 2009级
成 都 郑 丽 研00级 肖朝文 2001级
胡 鹏 1994级 蒋敬东 2003级
齐映山 1995级 孙延扬 2007级
范 波 1996级
重 庆 何小模 1998级 陈 佳 1996级
李 飞 1999级
西 北 张 毅 2000级 朱锦强 200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