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标准 (单位:元)
汉语培训项目 | ||
报名费(仅新生) | 600 | |
线下教学 | 学费 | 7000/学期 |
14000/年 | ||
线上教学 | “一对一”学费 | 200元/课时 |
小班课学费(6-20人) | 5000元/学期 | |
学历项目 | ||
报名费(仅新生) | 600 | |
本科学费(汉语授课) | 16000/年 | |
本科学费(英语授课) | 20000/年 | |
硕士学费(汉语授课) | 20000/年 | |
硕士学费(英语授课) | 25000/年 | |
MBA学费(汉语授课 | 25000/年 | |
博士学费(汉语授课) | 25000/年 | |
博士学费(英语授课) | 30000/年 | |
延期毕业期间费用 | 按普通学费的80%收取 | |
其他费用 | ||
教材费 | 按实际书本金额收取 | |
保险费 | 400元/人/学期 8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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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
光华校区博学2舍 | 2400三个月 |
柳林校区慎思园A座 | 1500三个月 |
住宿押金 | 1000 |
电费 | 每月30度免费,超出部分按市价收取 |
以上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并可能进行变更。
缴纳学费规定:
1、 所有学生,无论公费自费或其它经费形式,均应在该学期到校注册之日(适用于新
生)或国际教育学院开学典礼日(适用于老生)起5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办公室完成所有应缴费用的缴纳或审核。
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仍未缴纳完所有应缴费用的学生须同时支付待缴纳总费用的
10%滞纳金;逾期巧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放弃学习、自动退学,如已缴纳部分费用
的,已缴纳部分费用不予退还。
2、学费可按学期或学年缴纳。
缴纳住宿费规定:
住宿费按每次至少三个月缴纳,寒暑假期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时间缴纳。已缴纳的
住宿费不退费。
退费规定: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从该学期第一关上课开始计算)申请办理退学者(包括任何原
因导致无法继续学习的),退还该学期全部学费,学院另扣除600元人民币的办理
退学手续费。开学两周后申请办理退学者,当期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如果学生从收费标准较高的宿舍换到收费标准较低的宿舍,所缴纳的住宿费将不
予退还。反之,则需按照学期为单位补齐当期差额。
学生有义务在购买教材时检查所选教材的准确性、完好性。所有教材一
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换。
学生因违法、违纪、违规导致被开除或取消签证的,已缴纳的一切费用不
予退还;导致被清退出宿舍的,已缴纳的住宿费、住宿押金、电费不予退还。
其他:
学生在未缴纳清所有应缴费用(包括学费、报名费、住宿费、住宿押金、电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的情况下,学院不予开具任何形式的文书(包括学生证、签证申请、在读证明、成绩单等)。
各类奖学金学生及涉及到费用发放的学生,如果费用为按月发放的(例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的生活费等),每月的发放时间一般为该月15日左右。学生必须在前一月的22-26日期间完成签字等确认手续后方可收到费用,未完成手续的将导致发放推迟。因银行财务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可能顺延。